庹庆明表示,目前,在法律层面,若要对犬只伤人案件中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追责,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中用侵权责任予以明确规定,对于犬只伤人这一类具体案件,在其他法律中并不能找到明确依据。
“文明养犬迫在眉睫。”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院长沈建忠建议,尽快推动国家层面立法,强化犬只登记注册管理制度,强制犬只外出必须有牵引带,犬只所有人可以控制犬只,性格暴躁的犬只需戴嘴套。
<span>李鹏新出生于1960年12月,山西神池人,曾在青海、内蒙古、新疆三省(自治区)工作,担任过青海省委常委、海西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span>《50018COM》 但实践中,犬只饲养者或管理者对犬只的管理是否存在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取证相当难,这就导致责任界限极其模糊、司法标准不清晰。没有明确刑事责任方面的条文,难以追究犬只饲养者或管理者的刑事责任,导致绝大多数犬只伤人案件只能以追究犬只饲养者或管理者的民事责任而终结。
尽管近年来各地相继颁布养犬管理条例,但也只是对养犬登记、养犬行为规范、犬只收容、认定和领养、犬只经营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对于犬只伤人,在法律责任方面,几乎都是以罚款的方式进行追责,对刑事责任规定相当模糊。且各地出台的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或地方规范性文件,法律位阶较低,不足以对犬只伤人案件中犬只的饲养者或管理者产生震慑作用。
符之冠委员代表台盟中央发言说,反对“台独”,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发展不要衰退、要交流不要分离、要合作不要对抗,是台湾岛内主流民意。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携手探索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新路,续写“两岸一家亲”时代新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