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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
阅读 2007/11/17 11:36:45来源: 作者:牛海滨
 明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称《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昨天,《劳动合同法》起草人之一,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在我市为企业“支招”应对新法实施。市政协副主席、市普法办主任钟晓渝出席讲座。

    昨天,邱小平在为深圳的企业代表进行新法解读时说,《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是平行关系,将对用人单位的招聘、培训、用人、留人、裁人、分配机制带来全面挑战。“新法实施后,主要增加成本的还是违法企业。”邱小平举例说,新法实施后,如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

    为理性应对新法实施,邱小平建议用人单位目前应该积极做好《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六大准备工作:自查不规范用工行为;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劳动合同内容;确定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结构;劳务派遣的修订;改进劳动合同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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