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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我市数家商业银行推出的取款新规引来一些储户不解
◆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工作人员表示,该行并未出台强制性的类似取款限额等规定,这项规定属于各商业银行的商业行为。业内人士建议,尽量选择转账方式进行财务结算
深圳新闻网讯 “现在个人凭银行卡或存折到柜台提取现金,最多一天也不能超过3万。”这句话,是记者昨日采访我市多家商业银行时听到的。根据银行工作人员介绍,为了控制年底的现金投放量,本月和下月,个人和公司账户提取现金将受到严格限制。记者调查发现,这项新规定给不少市民带来了不便。律师也指出,银行出台的这项规定已经涉嫌违反《商业银行法》“取款自由”的规定。
储户:取款不该受阻
昨天上午,宝安区黄先生来到龙华某银行取款。他的一处办公地点正在装修,按照约定,当日要结清近20万元的相关款项,他的活期账户上也有足够的余额。可到了柜台,工作人员却拒绝他提款。
“他们说,从11月2日,银行按照上级指示执行了新规定。”黄先生介绍,按照新规,同一身份证下的个人账户一日内取款不得超过3万元,一周内累计不得超过5万元,一个月内不得超过20万元;而对于公司账户上述三项指标则分别是10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
“如果说是大额取款得预约我们还可以理解,可凭什么要控制我取款的金额呢?”因为黄先生急于用钱,最终该银行的大客户经理破例为黄先生取出了5万元现金。“他说这是对大客户的特别照顾,但我一点没有被‘照顾’的感觉。我存钱的时候没限制,取钱却不让取,这太不像话了。”
随后,黄先生又跑了附近其他几家银行取款。他发现,执行新规的银行还不止一两家,几家商业银行都有了取款额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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