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市注册,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在8万元人民币以上(含8万元人民币)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将符合本规定条件的经营者(限工商注册时登记的负责人)招调入我市。
(2)具有自主人事管理权限的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在人事部门核准的编制数内申请招调员工。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申办立户时需提供拟招调人员的编制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