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QQ:165687462 | 合作热线:0755-83692700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登录 | 注册

今日深圳 | 娱乐星闻 | I T资讯 | 名企之窗 | 深圳教育 | 旅游资讯 | 社区活动 | 美食乡村 | 公益活动 | 时尚奢华 | 品牌消费 | 数码电子 | 体育快报 | 汽车之家 | 房产家居 | 女性母婴 | 健康养生 | 智能科技 | 文化艺术 | 深圳交通 | 原创活动 | 最近更新 |
当前位置: > 首页 > 南山 > 娱乐星闻 > 娱闻 > 正文
深圳养老保险办事程序
阅读 2007/11/19 15:14:50来源:szol.net 作者:深圳在线

    一、 办理审批程序:

    1.用人单位填写干部,工人退(离)休申请表,审批,盖章;

    2.报送主管部门审批,盖章;

    3.干部退(离)休按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审批[即按深办(1993)54号],然后送社会保险管理局核定退(离)休,退职费;

    4.工人送社会保险管理局养老保险处审批;

    5.驻深企业的职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审核.

    二、 需具备材料:

    1.退(离)休、退职申请表一式二份,1寸相片1张;

    2.档案调入深圳市的调令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

    3.职务任命审批表,职称资格证、职务职称任聘书;

    4.参加社会保险的电脑卡和打印缴交保险金的情况表;

    以上资料要求单位在每月25日之前报送.

    三、 审批后程序:

    1.符合条件的:登记、编号、核定退(离)休费,输入电脑;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单位;

    2.每月25日之后,单位可取回退(离)休、退职申请表等材料;

    3.退(离)休退职费从批准的次月5日后转到退(离)休、退职人员的个人银行帐户,少部分转入单位.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7-2019 www.szol.net 深圳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深圳 粤ICP备15080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