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QQ:165687462 | 合作热线:0755-83692700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登录 | 注册

深圳资讯 | 娱乐星闻 | I T资讯 | 名企之窗 | 深圳教育 | 旅游资讯 | 社区活动 | 美食乡村 | 公益活动 | 时尚奢华 | 品牌消费 | 数码电子 | 体育快报 | 汽车之家 | 房产家居 | 女性母婴 | 健康养生 | 智能科技 | 文化艺术 | 深圳交通 | 原创活动 | 最近更新 |
当前位置: > 首页 > 龙岗 > 娱乐星闻 > 娱闻 > 正文
深圳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阅读 2007/11/20 11:42:31来源:szol.net 作者:牛海滨
内  容
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法律依据
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深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申请,区民政局审批
 
条  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请材料
本市户籍和家庭收入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证明。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申请表格可到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委会免费领取
申请受理机关
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委会
决定机关
区民政局
程  序
居民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法律依据:《深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七、八、十二、十三条。
时  限
25个工作日内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保障对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期限为六个月 
法律效力
经民政部门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网上受理  
状态查询 http://www.szmz.sz.gov.cn:9521/application/zwgk/search.jsp 
咨询投诉 http://www.szmz.sz.gov.cn:9521/application/zwgk/tel2.html 
办理机构 深圳市民政局 
网站地址 http://www.szmz.sz.gov.cn
时  限 无 
受理时间 详参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委会受理时间 
受理地点 各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委会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7-2019 www.szol.net 深圳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深圳 粤ICP备15080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