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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提供伪造的学历证书,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深圳在线 来源:szol.net 更新日期:2007-11-23 阅读次数:
内  容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二十五条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为达到被单位录用的目的,提供了假学历证书,单位发现后,以你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数量及方式
 
条  件

申请材料
工作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受理机关
决定机关
程  序
时  限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法律效力
收  费
年审或年检
网上受理  
状态查询  
咨询投诉  
办理机构 深圳市劳动保障局 
网站地址 http://www.sz12333.gov.cn
时  限  
受理时间  
受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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