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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家公司在深圳买了一套房产,并通过成都的朋友联系到其在深圳的朋友姜某代为管理。几年下来,10多万元租金无法全数收回。该公司董事长张先生今年上半年特意来深,希望收回房子,姜某不断借故推脱。到了8月份,姜某突然人间蒸发无法联系上。张先生再次从成都来深查看自己的房子,发现姜某失踪前背着他行使代理权,先是跟广天地房地产交易评估有限公司负责人邹女士签订了长达5年的租赁合同,接着又以低价售房为名,预收了约10万元的房款。张先生认为自己上当受骗想要收回房子,邹女士同样认为上当,坚持对房产拥有使用权,拒绝交房。面对一名失踪的代理人,张先生和邹女士都陷入两难境地。 10多万元租金只收回7万 昨日,四川读者张先生致电本报求助。据其介绍,他是四川省成都岷江通讯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早年跟香港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需要在深圳开设一个办事处便于联系,遂于1993年4月买下了深圳市罗湖区文华花园文华楼21D,原业主姓樊是港人,长期住在香港,买卖双方都不在深圳,房产转让合同签订并支付房款后,至今都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后来,香港方面的合伙人移民去了国外,设在深圳的办事处随之撤销,房子空置了下来。 张先生心想,房子空下来太浪费了,就想找人代为打理,碰巧他在成都有位李姓熟人认识一位姜姓朋友,姜某原先在北京从事旅游行业,后来深发展。2002年上半年,在朋友的介绍下,张先生以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委托姜某负责管理文华花园文华楼21D。房子面积有110多平方米,充当办事处时就配有整套的电器、家具,出租起来比较方便,一个月的租金约3000元,一年下来租金有3万多。姜某接受委托后,很快把房子租出去了,但是几年下来,姜某只向张先生交了约7万元的租金,每次催要房租,姜某多以忙无空汇钱为由推脱。后来,姜某告诉张先生,说租来租去很麻烦,不如先把房子过户了,再出售。张先生认为原来的业主不在深圳,过户不方便,姜某表示交给他办理,大不了花点活动经费,保证过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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