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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还收“临时地租费”?
阅读 2008/10/10 11:50:11来源:szol.net 作者:牛海滨
        昨日,市民周先生向本报反映,福田区华富街道田面社区停车场不按物价局标准收停车费竟以收取“临时地租费”为名,将原本110元/月的露天停车费,涨到150元/月。对此,市物价局表示,该停车场擅自涨价涉嫌违法。

昨日,记者来到田面社区,社区西门入口处悬挂着市物价局统一印制的停车场收费标准,上面写着:露天停车收费标准为110元/月。但市民周先生出示给记者的两个“临时地租费”的收据上标明,3个月收费为450元,即150元/月。随后,他又拿出办停车卡时的收据,上面日期、车牌号码以及经手人和“临时地租费”收据上的一模一样。周先生告诉记者,这张“临时地租费”收据实际上就是停车费收据。当时股份公司收费处的人说没有停车费收据,只能开这样的收据。他一开始就觉得不合理,但由于停车需要,也只好交钱。“后来,我了解到深圳市有统一的停车收费标准,才明白这样收费不合理。”周先生说。

就此问题,记者和周先生一起来到了负责管理田面村住宅区的深圳市田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办公室一名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停车场由专门的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管理,股份公司规定该办公室必须要按物价局标准收费。至于周先生为何被多收取每月40元的停车费,他称还要向停车场管理办公室主管了解情况。不过,由于该主管不在办公室,张先生表示随后联系上该负责人后再给记者答复。但截至昨晚8时发稿时,记者并未收到张先生的任何答复。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深圳市物价局对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都有统一规定,住宅小区类停车场包月费用目前是110元/月,停车场擅自涨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市民如发现停车场乱涨价的行为,可以拿停车收费发票或收据向物价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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