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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30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经市政府四届八十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0号发布,今年3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扩大了参保范围,让广大市民及外来建设者享受到更多的医疗保障,受到广泛赞同。 近日,李女士却向本报反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颁布后,她想为在广州读大学、户口留在深圳的女儿买综合医疗保险。可是,当她到市社保局咨询时,值班人员却告诉她:在外地读书的大学生不能参加深圳的医保。李女士大惑不解。昨日记者就此进行采访。 家长反映:异地上学不能参加深圳医保 李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从报纸上看到《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的消息后非常高兴,准备让在广州读大学的女儿参加医疗保险。4月中旬一天,她来到市社保局窗口咨询办理的具体事宜。但窗口工作人员的答复令她十分失望:《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深圳大专院校学生才可以参加深圳的医疗保险。在外地读大学的深圳学生,即使不迁出户口也不能在深圳参加医保。 李女士认为,大学里提供的公费医疗非常有限,起不到根本的保障作用。现在的大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将来一般都会回到父母身边的。因此,她希望能让女儿参加深圳的医保。 记者调查:深户学生多数不愿迁户 李女士告诉记者,根据广东省公安厅户证管理处、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文广公(户)字[2003]186号文件通知精神,凡是考取普通高校、中专的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 据她了解,此后考到外地的深圳大学生,大多都不转户口。以她女儿所在的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为例,2007年该院共录取深圳户籍的学生21人,全部没有迁移户口。李女士还告诉记者,他的同事黄女士的儿子是浙江大学2006级大学生。这一年,共有13名深圳户籍的考生被浙江大学录取,他们也全部没有迁户口。 李女士认为,深圳户口考入外地的大学生不迁户口,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深圳是全国最好的城市之一;二是这些孩子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不愿意他们离开自己,希望他们大学毕业后回到深圳工作。 据深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2007年7月20日信息公布,2007年我市3650名考生被第一批本科高校录取。这些被录取的考生分布在全国174所重点学校,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可想而知,每年考入外地大学的深圳学生有多少没有迁出户口。由此可知,每年有多少考到外地的深圳大学生将户口留在深圳。 市社保局:大学生已享有公费医疗 李女士的困惑也是多数孩子在外地读大学家长的困惑,记者带着这一问题采访了市社保局医保处的刘医生。 刘医生告诉记者,《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一百零二条对在校大学生参保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经各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在深大专院校,其在册学生可参照本办法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医疗保险费。就是说,只要有经过批准的深圳大专院校的正式学籍,不管其户口在何地,都可以通过学校参加医保。 而对深圳考到外地的大学生,即使其户口没有迁出,也不能参加深圳的医疗保障。这是因为,中国的正规院校在册学生均享受公费医疗,其款项由当地教育部门拨款。对在外地读书的没有正式学籍的大学生,其不能享受公费医疗。对于这些学生,其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参加深圳的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一种由政府投入的社会保障,是由国家兜底的福利政策,一个人不能同时占有两地的社会资源。 相关新闻 大学生公费医疗缺口大 关于大学生公费医疗问题,记者致电华南师范大学医院咨询。该院负责学生医疗费报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有学籍的学生,学校实行公费医疗,一般小病就在校医院就诊。如果学校治不好的,经过校医院同意转诊到其他医院,出院后可以凭病历记录到校医院报销医疗费。 但记者了解到,现今大学生的医疗保障存在巨大缺口,国家公费拨款还延续着1998年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而且是依照高校扩招前的标准拨付人头费;广东省教育厅曾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广东省高校购买医疗保险的一家指定保险公司,承保内容为住院险+意外险,学生每年交纳30元,一旦出现重大疾病或意外,可以获得最高3万元的赔偿,但未得到所有学生的认可。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学生一旦身患重病,绝大多数的医疗费用将不得不由家庭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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