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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辞退相关法规将出台 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5)
作者:深圳在线 来源:szol.net 更新日期:2008-5-7 阅读次数:

    公务员辞职的几种情形

     程序: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审批。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

    ●领导干部辞职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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