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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妹妹来深圳找工作,不料妹妹手机遗失。为帮其买个新手机,兄妹俩便实施抢劫,酿下了命案。昨天,此案在市中级法院开庭,检察机关以抢劫罪对张家兄妹提起公诉。
两兄妹来自河南省南召县农村,哥哥张洋23岁,妹妹张某刚满18岁。据指控,2007年12月6日约11时许,两人坐汽车从广州到深圳龙华汽车站,途中张某手机遗失,张洋便提出,抢点钱再买个手机,此提议得到了张某的同意。12月7日凌晨0时左右,两人携带尖刀、手套、口罩、胶带纸等作案工具,到张洋曾经住宿过的龙华街道工业西路江华旅馆。张某先上楼查看,确定只有徐某一人值班,于是张洋用“吴锋”的身份证在该旅馆开了间房。随后张某以不懂使用热水器为由,把徐某骗入房内,张洋持刀对徐某实施抢劫,遭到其夺刀反抗,双方从床上扭打到地上,张洋用右手抓住徐某的左手按在地上,左手用力掐徐某的脖子,被其掰开,张某见状把徐某的右手按在地上,张洋掐徐某的脖子直至其昏迷。两人抢得徐某450元和一部价值730元的手机。
徐某的反抗和挣扎响声惊动了徐某的妻子史某,张家兄妹怕事情暴露便将躺在地上的徐某移到床下,试图掩饰其犯罪事实,当张洋打开房门后,史某看到从床下露出的徐某的胳膊,不禁发出尖叫,张洋、张某见状夺门逃走,后被正在巡逻的治安员抓获。后法医鉴定,徐某系窒息死亡。
法庭上,两兄妹均表示认罪。张洋称,妹妹之前在河南打工,工作很辛苦,经常把手弄破,他带妹妹来深圳是想帮她找一个轻松点的活,没想到妹妹在途中将手机丢了,“不想看到她伤心,但我们又没有钱买手机,于是才想到了抢劫,是我害了妹妹。”
妹妹张某则一直情绪激动,整个庭审几乎都在哭泣,说话很少,当从旁听的父亲身边走过时她更是放声大哭。她在庭上称哥哥持刀抢劫时她很害怕,在门旁边站着,担心哥哥在厮打中受伤,她曾拉过哥哥,但没有拉住,后来她又去拉徐某的手。
两兄妹的辩护律师均认为两人属初犯、偶犯,而且在主观上没有致被害人死亡的恶意、认罪态度好,希望法庭能够酌情处罚,张某的辩护律师同时提出,张某在作案时未满18岁,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减轻处罚。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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