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有防紫外线功能的伞不一定真防紫外线。市消委会、盐田区消委会昨日联合发布的晴雨伞防紫外线性能检测报告显示,抽检的20批次标注有防紫外线功能的晴雨伞中,多达50%不具有防紫外线功能。
据了解,针对近期我市持续高温、具有防紫外线功能的晴雨伞热销的情况,市消委会、盐田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华润万家、百佳、沃尔玛等10余家商场购买了20个批次标注有防紫外线功能的晴雨伞商品,并委托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其防紫外线性能进行检测。这些晴雨伞主要产自浙江、福建、四川、广东4个省,涉及19个品牌,产品售价从15元到68元不等。
据介绍,晴雨伞防不防紫外线、防紫外线的效果好不好,主要看紫外线的防护系数(UPF)和日光紫外线的透射比即T(UVA)。UPF数值越大,表示防护能力越强;T(UVA)透射比越低,表示织物的防紫外线效果越好。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只有UPF大于30、且T(UVA)小于5%时,才能称为防紫外线产品,产品标注为“UPF30+”;当UPF大于50时,表示防护效果极佳,产品标注为“UPF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