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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上开店办照自愿
阅读 2009/2/6 17:20:20来源:szol.net 作者:牛海滨
     网上开店的小老板无须再担忧了,记者近日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3月1日即将实施《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底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这是全国第一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对“电子商务”作了明确的定义:“是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的经营活动。”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证照。

  本市工商部门将根据即将实施的《上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确定监管办法:以B2B、B2C形式的网站,即商家对商家、商家对个人形式的网站经营者为重点监管对象,而对C2C形式的一般销售者,目前采取自愿办照的原则;对C2C形式的规模较大销售者,则逐步引导,规范其经营行为。这一规定表明,本市在网上开店的个人卖家们,将不需要为办不办照的事而操心,不必担心因“无照”而被处罚。

  上海工商局的这一做法,将对网络就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一些购物网站人士表示,新规定肯定会提高个人到网上开店的积极性。据有关部门粗略统计,到2008年底,已经有40万多人通过网上开店实现了就业。在就业市场处于困难时期,通过网络进行创业,可有效缓解就业压力,尤其是可帮助大学生、小白领实现创业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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