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QQ:165687462 | 合作热线:0755-83692700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登录 | 注册

今日深圳 | 娱乐星闻 | I T资讯 | 名企之窗 | 深圳教育 | 旅游资讯 | 社区活动 | 美食乡村 | 公益活动 | 时尚奢华 | 品牌消费 | 数码电子 | 体育快报 | 汽车之家 | 房产家居 | 女性母婴 | 健康养生 | 智能科技 | 文化艺术 | 深圳交通 | 原创活动 | 最近更新 |
当前位置: > 首页 > 平湖 > 今日深圳 > 深圳头条 > 正文
市人大要求坚决取缔非法营运
阅读 2009/7/20 22:22:13来源: 作者:深圳在线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今天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检查组指出,出租车牌照拍卖价格居高不下已经成为影响出租车行业发展的首要问题,鉴于问题十分复杂,政府应尽快研究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

牌照是否继续拍卖未下结论

报告指出,在出租车行业管理和条例执行过程中,存在四个政府应高度重视的问题,第一就是出租车牌照拍卖价格居高不下。通过有偿使用、公开拍卖的方式投放出租车牌照,目的是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但由于供求矛盾、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拍卖价格一再攀升。企业反映,牌照价格过高造成经营压力增大,也使得行业中的矛盾增加,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执法检查组指出,必须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解决好出租车牌照发放问题。“有的同志建议取消拍卖方式,改由其他方式如抽签等来配置牌照资源。但究竟是牌照价格过高推动运价高企、导致企业向司机转嫁经营风险,还是较高的运价以及企业与司机之间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导致了过高的牌照拍卖价格?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也是解决好有关问题的前提,仅仅强调降低牌照价格并不一定有助于其他问题的解决。”因此,鉴于问题复杂性,执法检查组并未对是否取消拍卖制度下结论,而是要求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尽快提出系统的解决方案,必要时可通过修改条例明确有关制度。

探索新的出租车行业经营模式

第二个问题是出租车行业经营模式亟待调整。报告指出,目前,在出租车企业与司机之间存在着两种性质不同并互相矛盾的法律关系。一种是承包经营关系,另一种是劳动关系。出租车司机既是经营者又是企业员工,在涉及劳动时间、工资发放、提前解除合同责任、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问题时,两种法律关系经常发生冲突。

对此,执法检查组表示,出租车企业与驾驶员之间两种关系并存是许多矛盾产生的直接原因。只有通过改革,探索新的出租车行业经营模式,才能理顺法律关系,维护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改革要兼顾企业、司机和消费者利益,尤其关注对出租车司机合法权益的保护;要把实行公平的利益分配作为经营模式改革的重要目标。

加大查处非法营运的问责力度

第三是非法营运的形势依然严峻。报告指出,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在打击非法营运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市非法营运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情况不容乐观。尤其在宝安、龙岗一些地区,非法营运仍然猖獗,正规出租车辆无法正常载客,有的甚至被黑恶势力收取停靠费和保护费,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非法营运现象屡禁不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除执法机制不够完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外,出租车价格、服务、供给等因素以及公交覆盖不够广泛、运力不够充足、线路不够丰富等现状,也是不容忽视的原因。

执法检查组指出,非法营运严重破坏正常的出租车营运秩序,必须坚决取缔。市政府应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并使之制度化;要把查处非法营运作为各相关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问责力度;要建立奖励举报制度。同时,也要加快我市公交系统建设,尤其是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出租小汽车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非法营运丧失存在的空间。

研究解决关外绿的经营混乱问题

第四是营运秩序管理有待加强。报告指出,对执法检查中企业和驾驶员反映的缺少出租车关内外接驳点、燃油成本过高、油价补贴不及时不透明、司机顶班制度不合理、关外绿的经营混乱等一系列问题,要专门组织力量,深入进行调查研究,抓紧制定解决方案。

报告还指出,《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实施已经14年,有些内容已不适应形势要求,建议及时启动《条例》的修订工作,重点解决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如出租车营运资源配置、出租车企业经营体制、出租车定价机制等:二是建立打击非法营运的长效机制;三是建立使用新能源及投放新能源出租车的有关制度。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7-2019 www.szol.net 深圳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深圳 粤ICP备15080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