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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降价后又回高位市民感觉被“忽悠”
专家称,出租车行业的问题需多方面找原因,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出租车突然加收燃油附加费的做法连日来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不少市民在网络上发帖称,深圳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实施使深圳出租车价格全国最贵,令人气愤。专家们认为,出租车是一座城市的名片,如果让深圳的出租车以“贵”出名,有损深圳的城市形象。
市民:典型的折腾、忽悠
“长途的话加两块钱无所谓,但是坐短途就有点贵。”一位刚刚从的士上下来的女乘客昨天接受采访时说,坐短途车的人肯定不愿意打的了,有这两块钱都可以坐公交了,并表示燃油附加费目前只有深圳收到两元钱,创出新高。
“什么叫‘折腾’、‘忽悠’,出租车的价格起伏就是典型的折腾加忽悠。拒绝打的不是钱多少的问题,而是对的士这种混乱管理的一种抗拒态度。”市民李世民昨天在电话中说,他周围的很多人一时间都难以接受这种价格时降时涨的情况,认为这种做法给的士司机造成麻烦,市民乘车价格反弹到新高,这样做的结果是“多输”的局面。
专家:应通过改革解决
“为深圳的出租车再次成为‘之最’感到悲哀。”深圳市政协委员杨一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深圳市民好不容易盼到出租车降价了,降的幅度本来就微不足道,但就是这样还没到一年的时间又通过燃油附加费再次回到高位,真是非常遗憾。”
深圳市政协常委、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魏达志告诉记者自己就经常打出租车,所以经常听到出租车司机诉苦。他认为,的士司机是来深圳的外地人最容易接触到的一个群体,如果出租车司机经常抱怨,那么将不利于提升深圳城市形象。魏达志说:“为什么深圳出租车政策长期以来改来改去还是理不顺?为什么深圳的士费用又重新回到最高?出租车行业的问题需要从多方面找原因,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这是政府需要直面解决的问题。”
对于油价联动机制启动,魏达志表示,政府长期承担油补是否合理的确需要考虑,但是将油价上涨转嫁给消费者是不合适的。
新规:限制经营权转让
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广东省即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全额出资购买车辆,不得通过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或者收取高额风险抵押金等方式转嫁经营风险。
依据《管理办法》,各地应当采取以企业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条件的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经营权,择优确定经营者。已经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市县,需要继续实行的,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尚未实行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市县,不得新出台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政策。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期限为5年至10年。
对此,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拍卖出租车牌照也是报广东省政府批准的,最新的《广东省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目前尚未收到正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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