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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您好!请问个问题:因公司所生产的玩具均为水彩类玩具,属于类似文具类玩具,生产过程中有很多液体颜料,生产车间、仓库均有大量的液体颜料,无法每一桶配备一个第二容器,请问能否将整个车间或仓库地面做成防泄露的地基,作为二次容器,以豁免再另外配备其他第二容器?请解答。
A: 根据ICTI商业行为规范(2009版)第10.26条、11.52条、11.58条、11.59条和11.60条要求:
可以将整个车间或仓库地面做成防泄露的地基,作为二次容器。但存在一定风险,例如混到一起容易发生剧烈化学反应的物质(强酸、强碱等)不适合放在一起。
建议:可在防渗漏地基上建一个具有二次容器设计的水泥槽(池)、或建一个地下水泥槽(池),存储可以兼容的原料。将不兼容的原料分开存放。
ICTI相关要求参考如下:
1、储存化学原料、废料等危险品的存储车间或仓库的地基应结构完整并能防渗漏;
2、大容量存储容器须有二次容器,以防止液体渗漏、溢出;
3、地下水泥池可以当做二次容器;地面水泥台(池)应有二次容器设计以便控制渗漏或溢出,或设计适当倾斜,以便及时清理渗漏或溢出的化学品;
4、二次容器容积为单一最大容器的110;
5、车间使用的化学原料存储器,容量少于1公升的,不需要二次容器;
6、不兼容的化学原料、废料应分开储存;
7、危险化学品、危险废料处理区须有清晰标志;
8、储存区须有紧急渗漏处理设备,例如防漏砂、吸附物质、铲、扫帚、靴及手套、面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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