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深圳市2007年度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配合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我市顺利实施,我市将开展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持证会计人员是否参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考核是否合格,将在会计人员个人档案中予以记载;未按规定按时进行年审的会计人员,所持会计证作废。
温馨提示:[本中心常年提供会计培训、报考、考试、办证、注册、年审咨询一条龙服务]
一、培训对象:(符合以下提示的人员必须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2004-2005年度已在深圳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核者;
2005年9月以后至2006年12月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者(含外地迁入深圳注册);
持深圳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即《会计证》的人员;
异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转入深圳的人员;
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但没有工作单位或不在会计岗位的人员(未注册);
二、报名须知: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精品班、包过班学员报名时提交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即〈会计证〉原件,本中心负责统一给学员年审;
学员参加培训班结束后,本中心即现场组织学员统一考试(开卷、笔试);
学员考试结束,20个工作日后凭听课证在本中心领取会计证(已打印记录)继续教育记录;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150元(含教材费40元,提供培训、考核)
团体培训人数在50人左右,可单独开班(开卷、笔试)并提供上门服务!
四、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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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
班别 |
培训(考试)时间 |
培训费 |
教材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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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持深圳市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即会计证)的会计人员 |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强化班 |
1、培训(考试)时间:
07年5月—12月
2、班别设置:
周一、三、五晚班
周二、四、六晚班
周六、周日白天班
3、每个班别限招50人,招满即开班、结课即考核; |
110元 |
40元 |
报读学员必须按时参加培训、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