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QQ:165687462 | 合作热线:0755-83692700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登录 | 注册

深圳资讯 | 娱乐星闻 | I T资讯 | 名企之窗 | 深圳教育 | 旅游资讯 | 社区活动 | 美食乡村 | 公益活动 | 时尚奢华 | 品牌消费 | 数码电子 | 体育快报 | 汽车之家 | 房产家居 | 女性母婴 | 健康养生 | 智能科技 | 文化艺术 | 深圳交通 | 原创活动 | 最近更新 |
当前位置: > 首页 > 南山 > 深圳资讯 > 深圳头条 > 正文
解读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流程:第一阶段报考
阅读 2007/10/22 21:06:52来源:szol.net 作者:牛海滨

  一、 发布公告

  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门关于考试录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过公告告知社会的。

  1.招考公告的内容

  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6)面试办法;

  (7)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2. 招考公告的发布

  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知名度高、读者面广、权威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同时要考虑到地域性,例如,国务院各部门如面向全国招考公务员,则应在《人民日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北京地区招考,则可在《北京日报》或《北京晚报》上发布招考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如面向全省(全自治区)招考公务员,则应在省级报纸发布招考公告;如只限在省、自治区驻地市内招考,则可在驻地市报纸上发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具有法规性质,一经发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其内容行事,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调整其内容时,须由发布公告的部门于报名前在原公布公告报纸上声名更正。

  招考公告在文字上简单、明了。有些问题如考试的一些具体要求,可制定《报名须知》在报名处张贴或印发,作为招考公告的辅助说明。

  另外,欲报考者还可通过相关的专业性网站集中查询,主要参考网站如下:

  中国人事部网www.mop.gov.cn/

 

 

 

 

相关资讯: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会员专区 - 客户服务 - 疑难解答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7-2019 www.szol.net 深圳在线 版权所有
中国·深圳 粤ICP备15080520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